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重庆市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渝北科局〔2019〕21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是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良好的科研和经费保障条件;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区内外的法人组织,通过与牵头申报单位签订协议,以合作方式联合申报和实施项目;
(二)牵头申报单位是工业企业的,原则上要求是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三)项目负责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同一牵头申报企业申请不超过2项,同一牵头申报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申请不超过5项(临空英才、乡村振兴人才为负责人的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项目,均不受单位申报数限制)。
二、申报专项及支持重点
(一)大数据智能化科技专项支持重点
1.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机器人生产线、精准数字化工厂等关键技术;企业在研产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企业运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开发新产品;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终端产品研发;虚拟现实等可穿戴设备技术与产品研发。
2.集成电路设计与工艺技术研究;区块链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大数据、智能感知、人机交互等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5G核心器件及相关应用研发;智能芯片研发;智能物联网核心器件研发;并行存储、PB 级大数据分布式可扩展存储等新型存储器件研发;语义分析、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多元异构数据同化与深度融合及可视化等技术创新。
3.围绕“数字渝北”建设,建设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应用示范点,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集成运用。
(二)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支持重点
1.现代农业。围绕乡村振兴和“双十万”工程开展的农业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应用;丰产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循环农业、设施农业、健康养殖等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中药材种植、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发展模式创新研究;农产品、航空食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技术应用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共性技术研究和推广示范。
2.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示范;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和应用;水、气、土壤污染以及环境噪音治理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塑料、工业废物、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有害生物防控研究。
3.医药卫生。疾病控制、临床治疗协同科学研究;新药、疫苗及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开发;生物安全、快速检测、疾病筛查等检测方式创新研究;重大疾病诊疗、传染病防治、心理疾病预防、疫苗接种等基础研究;妇科、儿科、老年病、慢性病等基本健康诊疗研究;远程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的创新模式研究;中医药传承、诊疗以及养生产品的开发与研究;公共卫生防疫领域技术研究。
4.文化教育。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研究;探索特色课程、特色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互联网+”课堂、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研究;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智慧教学和学生智慧科普教育。
5.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研究;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防灾减灾、食品卫生等领域安全技术研究及设施设备研发;地震预警、消防指挥、火灾预警、智慧交通等信息化技术研究;食药品检测、跟踪、溯源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与应用;综治、处突、刑侦技术研究与应用。
6.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决策需求研究;围绕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制度保障创新、社会治理创新、产业发展等创新研究。
(三)应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专项支持重点
汽摩、电线电缆、模具、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转型升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虚拟现实、3D打印、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新兴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研究;稀贵金属材料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应用关键技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三、资助强度、实施周期和评审方式
(一)资助强度。原则上给予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40%的资助(临空英才、乡村振兴人才为负责人的项目符合有关政策的,按规定给予资助)。
(二)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临空英才、乡村振兴人才为负责人的项目要进行现场答辩,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报告)。
四、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均一式七份,具体如下: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原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资金承诺书(原件)
4.项目预算测算说明(原件,根据申请书经费预算表名目和顺序,简要写明估算具体依据)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附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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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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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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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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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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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提供,明确各申报单位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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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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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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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助7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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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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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内外合作研发与产业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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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重大科技成果的项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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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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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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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提供。例如:新药证书、通讯电力入网证、生物新品种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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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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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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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利权的项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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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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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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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的项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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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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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变更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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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项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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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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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人才卡或乡村振兴人才认定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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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海外英才、临空创新人才、渝北区乡村振兴人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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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6月30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件,按申报的专项送区科技局有关科室,申报书电子档传至有关电子邮箱(文件名为: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