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社局补贴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1-01-08 14:51
来源:未知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本公众号成立以来,很少发布市人社局的政策,没有发布不代表没有政策给企业,为了解决招工难、就业难并存,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现象突出;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人才争夺激烈,这个部门的政策每年的补助金额达到10亿以上;
到底有哪些政策,今天就为大家梳理几项:
一、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 “4050”人员、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一次性就业岗位补贴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补贴对象:
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6000元/人,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