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17年开展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产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型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发〔2014〕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4年认定的46家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4年认定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请各主管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2)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胶装纸质版和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各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6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2016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要求
请各主管单位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12月28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公告撤消称号并摘牌。
(二)复核评价优秀的企业将在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三)各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价材料的审查和上报工作。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 王亚
联系电话:63895632
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接件联系人 方媛
联系电话:96005 62320183
接件地址:渝北区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事处1楼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