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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高新领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3 10:11 来源:未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精神,围绕《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需求,以方向引领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实现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高新领域)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坚持应用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其中,面上项目主要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突出方向引领,侧重面上培育和布局;重点项目主要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问题,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项目类别、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一)项目类别:项目分为面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分为方向引领类和目标导向类。
  (二)申报主体: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申报指南确定的个别领域除外)。
  (三)资助强度:按项目研发总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经费资助。其中,面上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5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强度20万元/项;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2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强度50万元/项至500万元/项(每个项目的具体资助强度按照申报指南中确定的经费填报)。申报指南确定的个别领域(详见申报指南),项目经费可以由财政经费全额资助。
  (四)项目财政经费分配比例要求:为确保产学研活动真实有效,对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单位中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所分配财政经费应占项目财政总经费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该项目财政经费的20%)。
  (五)项目财政经费拨付方式:面上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一次性拨付;重点项目采取“事前资助”与“验收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拨付,其中“事前资助”经费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按一定比例拨付,“验收后补助”经费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视情拨付。
  三、考核目标
  考核指标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目标导向类重点项目申报内容须涵盖所报指南二级标题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项目实施周期
  面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五、申报条件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注册,且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项目单位申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单位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产学研合作协议。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单位应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具体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如下2种方式:
  1. 面上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主选题进行填报。
  2. 重点项目。方向引领类重点项目应根据指南方向和指南有关说明自主选题进行填报,目标导向类重点项目应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考核指标进行填报。
  (二)网上填报流程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1. 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选择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
  (2)选择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3)选择技术领域:根据系统确定的技术领域进行选择。
  (4)确定项目名称:面上项目及方向引领类重点项目根据申报指南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目标导向类重点项目须与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一致。
  (5)申报正文:按照“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的在线申报流程填报。
  2. 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技局。
  七、申报时限与受理要求
  (一)面上项目
  系统申报时间:2019年1月31日9时至3月18日18时。请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18时。项目牵头单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汇总清单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送达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只受理签字签章完整、具有数字指纹的申报书纸质件。
  (二)重点项目:
  系统申报时间:2019年1月31日9时至3月19日18时,请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8时。项目牵头单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汇总清单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送达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只受理签字签章完整、具有数字指纹的申报书纸质件。
  八、注意事项
  (一)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按“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项目承担单位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项目单位审查。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项目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三)纸质申报书报送。项目通过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在线打印申报书正式版,完善相关签字、签章,并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才视为有效申报。
  (四)形式审查。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五)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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