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发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质
量管理行动指导意见》(中发24号)文件精神强化品牌佳建设,
提升“重庆造”产品品牌影响力,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重庆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批复》(渝府[2009]195号)要求,拟于
近期启动重庆市2018重庆市名牌(知名)产品认定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自愿原则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和品牌建设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
申报庆名牌(知名)产品,其他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
企业申报“重庆名牌(知名)产品”。
二、申报范围
(一)凡在重庆市辖区内生产具有国内注册商标的工业产品(不
含食品、药品及军工产品)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产产品、工
艺品。
(二)2018有效期到期的重庆市名牌(知名)产品可重新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庆名牌(知名)产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
的生产型实体企业,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且在重庆市
行政区域无生产场地和纳税的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生产场地且连
续批量生产 3 年以上方可申报重庆名牌产品,批量生产 2 年以上
方可申报重庆知名产品。
3.申报产品实物质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市内同
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申报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
产业政策的规定,凡列入生产(制造)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
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范围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和证书;
4.申报产品的商标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在国(境)外注册
商标的产品不得申报,如使用非自主国内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对
应的商标使用证明材料;
5.申报产品应有明确对应的产品标准(机加工产品应有明确
对应的加工标准),并应有明确的型号规格或范围,若产品执行
企业标准,应符合标准备案登记规定进行有效的备案登记或进行
有效的标准公示,且属于有效状态;
6.申报企业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有特
殊要求的行业应具备相对应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计量检测体
系认证等,并能有效运行。申报企业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编写并
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其申报重庆名牌(知
名)产品的相关资料:
1.属于国家淘汰类产品或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属于国家淘
汰类生产工艺的;
2.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过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责
任事故等;申报产品近三年经国家或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出
现过卫生、安全、环保、节能性指标以及产品主要性能指标不合
格的;
3.申报产品近三年出现过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不合格、被国
外通报警示、出现国内外质量索赔事件或因产品质量屡受顾客投
诉经查实的;
4.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过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
权、偷漏骗税、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并受到通报
或行政处罚的;
5.申报企业近三年内出现经营性亏损的(技改、搬迁或其他
固定投资造成的利润负增长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在此列);
6.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未提供企业近三年(不含当年)的申
报数据或申报数据不齐全、缺少其中任何一年数据的;申报知名
产品的企业未提供近两年(不含申报当年)的申报数据或申报数
据不齐全、缺少其中任何一年数据的;
7.企业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行业准入要求的管理体
系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的;
8.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
果的。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月 30日(以资料送达日期为准)。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重庆名牌(知名)产品申请表。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
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可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众信息网 www.cqzj.gov.cn 或重庆质量网 www.cqzl.net.cn 下
载,也可在企业所在地质监局(分局)领取。
(二)证实材料。有关证明文件必须由区(县)级以上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其他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证明视为无效。
(三)申请表中的《申报重庆名牌(知名)产品告知书》必
须由申报企业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切实遵守告知书的承诺。
(四)纸质申请表及证实材料均为 1 式 3 份(企业存档 1
份、区县质监局存档 1 份、市名牌产品协会 1 份)。
(五)企业需要提交申请表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完整。
(六)申报企业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填报《申报企业
信息综合报表(电子版)》,登录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
息网(www.cqzj.gov.cn),在首页“品牌建设”专栏中下载。该
表 填 写 好 后 请 直 接 发 送 至 名 牌 产 品 协 会 电 子 邮 箱
cqmingpai@163.com 或通过 QQ 传至 3495613681。
六、其它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须先提交当地质监部门核实,并签署核
实意见。
(二)市名牌产品协会不收取与重庆名牌(知名)产品认定
相关的任何费用。
(三)在认定过程中,市名牌产品协会将对申报企业、申报
产品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举报并经核实后,将取消企业的申报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