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双桥经开区经发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精神,引导、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有序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全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均可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需提交的申报资料详见《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72号)(请在重庆中小企业门户网站http://jxq.cq.gov.cn的“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进行查询、下载)。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的组织、复核、推荐工作。
(二)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的申报材料需用A4纸印制,并按照《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材料”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
(三)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8月3日前,将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处,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67625759,15923385321,电子邮箱:
510251443@qq.com。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