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渝两江管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政策》)和《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申报《政策》相关产业扶持资金。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政策》相关产业扶持资金:
(一)在两江新区直管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按规定向两江新区统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四)无欠租欠费、环保处罚及其他违法和违规经营问题。
(五)满足《政策》相关规定。
二、申报时间
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关于申报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附件3);
(二)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
(三)申报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协议、批文、证书、票据、合同、设备采购订单等);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拨款账户(于两江新区区内开户银行账户);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六)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七)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全套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982732201@qq.com。
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