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5〕129号)及《重庆市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渝北科委〔2015〕46号),启动2018年重庆市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第四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申报对象:渝北区“临空杯”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获奖项目以及其他大赛获奖项目。
2. 申报条件:在渝北区行政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内设立、登记(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资料
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及获奖事项证明材料。
四、支持额度和期限
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免息贷款支持的额度原则上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企业按等额本金每12个月归还一次,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人:江双迁、李天娥 联系电话:67808759
附件:渝北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项目申请表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