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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2021年度困难企业社保降幅优惠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1-08-24 11:47 来源:未知

九龙坡区2021年度困难企业社保降幅优惠申报须知
(仅作为参考、以区人社局解释为准)
    一、调整范围及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以享受困难企业社保降费优惠政策:1.按规定在九龙坡区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招用城乡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参保并如实申报员工工资基数。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4.企业行业属于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采矿业、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农林牧渔业、旅游住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者企业当年连续一个季度以上有亏损或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的。
二、执行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新申报的困难企业。
三、困难企业申报材料
1.《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6份);2.2021年上一季度(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单位成立后3个月)的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支出明细账等;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申报诚信承诺书;5.企业产业、行业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证书等文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一式6份,其余一份。所有件需要加盖单位鲜章。
四、审批程序
(一)申请。小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的镇街、园区申报;困难行业企业和其他行业困难企业向其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执行。联合审批后,交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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